网上开店并未强制工商登记 多数店主不赞成
电子商务 发布日期:2024/12/28 浏览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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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据多家媒体报道称,商务部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文件规定凡是网上开店者都要强制进行工商登记。这一消息在网上传播开后,立刻在网店店主中引起广泛讨论与强烈关注。
【新闻追踪】个人网店不需工商点头 上周五,根据商务部公布的电话,记者找到负责征求意见的相关联系人朱炼,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他上来就先“诉苦”道:“这是媒体的误解引发的麻烦,我们在网站留的联系电话都快被打爆了,实在是苦不堪言呀。”
朱炼告诉记者,“这个网上交易指导意见就只是我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拟出台的一个指导性意见,并没有任何的强制力。”在随后记者问及6月10日截止意见征集后,现在该意见的最新进展时,朱炼表示:“我们在研究了所有回馈的意见后,现已将征集意见上报给了部领导。预计本月底,最迟下月初出台。再重申一下,这次的误解主要集中在C2C模式的个人网店需强制工商登记注册上。事实上,我们的建议是推荐性的、指导性的、鼓励性的,没有强制规定,就像是《文明公约》一样的,旨在鼓励人们去遵守,而不是强制人们遵守的。”
朱炼表示,为了保证网上交易的安全,网下有实体店铺的依规应该是具有工商注册,但是其在网店上却没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标识,如果能够申请网上用的工商标识,可信度将得到更大的提高。而交易双方应尽可能地掌握对方的身份、真实信息,从而避免交易风险。
记者在采访当日商务部网站意见公示的留言栏中,看到了37条网民建议,其中,因看了媒体报道产生误解后而提出的纯批评性建议有8条。有个名叫“古雨”的建议人说道:“网上购物都要收税的话,岂不是更加加剧了小卖家的灭亡,只剩下大卖家。最后形成只有大卖家的局面,还让不让小卖家活啊,连个卖小物件的地方都没有。”
【记者调查】7成网店店主不会去登记
前天,记者先后登录了淘宝和拍拍两家网站的论坛,在论坛中发布帖子:如果按规定,网店卖家要进行工商登记,你会去吗?为什么?截至记者发稿之时先后收到了67封回帖,其中有47人表示不会去登记注册,因为嫌麻烦,觉得没有必要;而其中有14人表示看情况再说,如果真的强制执行,就去;而仅有6人表示,正在考虑进行登记。
【专家解读】企业卖家必须经过工商登记
上周五,北京市商业管理干部学院院长、《中国无店铺销售立法的政策建议报告》制定的牵头者杨谦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网店不进行正规工商注册的现象目前非常普遍,这也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非中国一国才有。商务部建议的出台反映的只是一个导向,对网上交易的低门槛没有实质影响。”
那么如何才能破局呢?他随后进一步谈道:“眼下,线上交易的情况大致有以下三类:一是B2B模式,这类企业对企业的交易平台,通常都是进行了工商注册的交易实体;二是B2C模式,这一模式的现状是由于这类B2C模式中出现了不少是几个人合伙以个人的名义注册一个网址,实际上却将该网址作为一个经营实体进行网上虚假交易,行骗以牟利;三是C2C模式,个人对个人的在线交易额度现在已经相当大了,如何监管是个难题。工商部门直接监管将难以实现,应该从平台的角度去接管。”
杨谦称:监管部门对现有的模式做一个具体的分类,即将出台的网上交易意见在很大程度上规范的是人们的商德,只有有针对性的规定出台了才能在技术上去考虑,政府的有效管理只有通过不同职能部门的分工协调起来才可能实现,而仅从一个方面考虑是不会有收效的。本人建议对B2B模式和B2C模式中的B方(销售企业)都应该强制要求进行工商登记。凡是年交易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C2C卖家,应由卖家所在网络平台提供交易数据,并由卖家按实际交易额上缴国家税收。
【各方反响】两大C2C网站各抒己见
-淘宝网意见虽好执行却难
淘宝网公关部经理陶然就此问题向记者表示:“其实,在这个指导意见刚出台征集意见时,我就说这个意见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在执行时会很难鉴别。大多数网上开店的人对这个感觉不是很好,在网上开个小店还要管,本来就是为图方便才开的。”
他解释说,“实际上C2C的网店主大致分三类:第一类是专职的,这类店收益相对较大;第二类是家里有不少闲散的东西,临时开个店把这些东西卖出去;第三类是兼职的,白天在公司上班,晚上回家了就做个小生意打发时间。我们认为应对第一种人收税,对后两种人是不必要的。要后两种人去工商注册的结果是,他们不开店了,转而去论坛里发帖子、去网上的跳蚤市场交易。现在,卖家能证明自己安全性和信誉度的网上(保证)展示形式还没有,也许是工商那边给个小标,但目前还没有工商部门主动来找我们合作。”陶然表示,卖家应该从自身的角度出发去考虑这个问题,去注册就要交税了。
-拍拍网尊重意见诚信规范
昨天,腾讯拍拍网公关经理杨莎谈道:“拍拍也非常关注这个事情,国家要出台相关的规定,我们一切以用户的价值为依托,诚信的规范网上交易行为。我们一直在着力打造的在线商圈的概念,已经将网站分类为大卖场和试卖场及网上商城等,这样既便于买卖双方用户的选择,也符合商务部意见中规范的形式,我们认为,尽管意见是非强制性的,但是我们会尊重意见并倡导用户按规定该怎么做就怎么做。但是,这是以用户意愿为前提的。”
杨莎表示,我们始终坚持用户的体验是第一位的,但是国家出台的相关指导性建议,我们还是希望相对应的用户自觉遵守。
-C2C店主若要登记坚决不去
作为同在媒体工作的同行王先生,今年3月在某C2C网站开了间网店,专门处理一些二手物品和闲置的东西。昨天,他很坚决地向记者表示:“如果一定要强制工商登记,我一定不去。我这些天也和十几个开网店的朋友在聊这件事,我们的意见都一样,一定不登记。”
对于不去登记的原因,王先生介绍说:“一来,因为我们做的都是小生意,享受的是卖东西的小乐趣,本身利润就少。像我开店3个多月以来,网店的成交额仅有2000元,利润也就200元出点头。二来,本身网络是虚拟的东西,我是通过了提交资料、注册用户、复印身份证这三重手续才在网上开的店。如果还要去工商局注册就太不方便了。其实,大多数人在网上卖的都是真东西。我们认为,应该对网站进行规范管理,由网站上报收入及注册情况,个人卖家是网站的挣钱工具,钱大部分是被网上的批发商挣走。举个例子说,我们都会到阿里巴巴的批发商处去批进一些20元、30元的衣服,再加个10元、15元就卖出。就这样,还经常碰上特能砍价的主,常常挣个5元、6元的就卖,有的时候,有些二手的东西还被砍得贴钱卖。因此,我觉得不应该是我们出钱注册。再说,可信度也不是靠工商注册能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