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开店资格审批在即
电子商务 发布日期:2024/12/28 浏览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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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真空将被打破
本报讯(记者林绿波陈凌鹭)点点鼠标就能在网上开店的日子可能一去不复返。近日,商务部公布了《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网上交易者应经工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注册批准,日常交易信息建议保存60天。这意味着虚拟的网络交易有望纳入现实管理。
卖家真实信息
工商有望核实
商务部《关于网络交易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建议被业内认为是打破网络店铺的监管真空的“信号弹”。意见明确提出:“网上交易参与方要注意保存交易全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数据、文件资料,以作为纠纷处理时的证据。交易者身份等基本信息建议保存2年,日常交易信息建议保存60天。”另外,“网上交易参与方包括:出卖人,买受人,网上交易服务提供者,法律规定从事商品和服务交易须具备相应资质的,应当经过工商管理机关和其他主管部门审批。”
本报法律顾问林晓阳表示,网上交易需工商登记和交易信息应保存60天的构想,为网上交易双方主动掌握对方的真实情况打开了方便之门。今后,上网购物的市民获取卖家的真实情况和信用度将可能有两种可靠方式,一是向网上交易服务的中介运营商查询,二是找工商管理部门核实信息。
多数市民赞同纷纷发表意见
记者随机采访了部分市民和部门、法律人士,发现大多市民对网上开店经工商部门审批表示赞同,反对和保留意见的市民仅有4人。但不少市民也认为,开店资格难以认定,规范网络交易执行难。
“网络购物被骗是福建省去年的八大消费投诉热点之一。”市工商局的12315工作人员姚先生表示,在虚假广告方面,市工商局去年曾一举查处了晋江的4家经营性网站,收获颇丰。但面对交易过程中的诈骗,由于买卖双方不注意保存与交易相关的聊天、付款、发货记录,一旦出现纠纷,取证便成了大问题。他表示,网上交易信息不实和出现纠纷难以取证,已成为工商部门处理网络交易投诉的最大难题。而网络店铺今后若能得到工商部门的把关,网络欺骗行为将大大减少。
该《意见》同样得到了法律人士的肯定,林晓阳认为,工商审批能从源头控制网络购物诈骗行为,他建议还应适当延长交易信息保留时间或建立交易信息库。另外,市民张先生建议应明确网上交易的税收问题,并增加律师的法律服务,避免风险,同时制定相应的赔偿规定和处罚措施。
当然,以王先生为代表的部分市民对登记对象范围提出了疑问:“我只想在网上转让几件不能穿的衣服,难道这样也要经过工商审批?”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审批的卖家资格难认定,商务部应该在征求意见稿列出需要登记的卖家资格认定标准,比如交易额、一定的交易量等。
网络交易备案将实行实名制
“上网做生意今后要在工商登记,可能会增加网络开店的成本。”网名为bobpop的泉州店主表示,在网上开店可以免税收和一堆的繁琐手续,实行工商部门登记后,管理费将可能成为网络店主们的一笔不小支出。
市工商局透露,泉州地区的全面网络监管正在酝酿中,范围包括所有网络交易行为、买卖双方、网络宣传广告、商标等。报工商备案的单位、个人经营者将实行实名制,需提交身份证明、商品合格证明以及广告的资质证明。盗用商标和提供虚假广告的单位和个人开办的网站、商户都将被关闭并处以罚款。